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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網際網路經濟視角下保護消費者權益要做到“三個不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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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專家:網際網路經濟視角下保護消費者權益要做到“三個不應當”

專家:網際網路經濟視角下保護消費者權益要做到“三個不應當”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研究部主任 陳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張麗 實習生 王雯雯)電子商務是以“網際網路+商務”為主要構成的經濟發展新樣態。隨著技術的更新、經濟的發展,以電子商務為核心的網際網路經濟在促進產業升級、便利工作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使用者資料洩露、捆綁銷售、價格欺詐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如何有效規制電商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了電子商務法學研究者與法律實務者共同思考的問題。近日,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的“電子商務規則與電子資料效力”——第二屆電子商務法治高峰論壇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舉辦。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圍繞“電子商務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了專題發言。

陳劍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已逐漸成為一個全球性話題,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應當以全球化視角進行觀察和考量。在品質消費方面,中消協曾在315活動期間做了消費者認知度調查, 51.7%的受訪者認為品質消費最重要的是質量,45.5%的受訪者認為品質消費最重要的是安全,其次還有健康、價格合理、誠信等。2017年全年消費者投訴統計資料顯示,在服務類消費中,網際網路服務銷售服務、生活社會服務、電信服務、文體娛樂服務居前五位,其中網際網路服務與2016年相比上升幅度達16.62%,消費服務比上一年上升3.59%。

以資料分析為支撐,陳劍認為,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應當從電子商務立法理念、立法對策等方面加以考量,具體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

第一,網際網路經濟不應當成為平臺經營者的法外之地。電子商務平臺既是風險的引入者,也是風險的受益者,還是風險的控制者,因此,電子商務平臺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過程中應當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二,網際網路經濟不應當成為商業模式的試錯之地。對此,陳劍以2017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共享單車押金難退事件舉例說明——截至2017年7月,據交通運輸部統計,全國在冊共享單車70家,註冊人數1.3億人次,累計服務15億人次。但是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就陸續出現多家共享單車企業運營不善退出市場的情況,導致消費者押金難退,一時間此類投訴激增。基於共享單車的教訓,她希望電子商務立法能夠從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強化對預收資金和押金的管理,並對經營資質、資金要求、履約擔保、費用退還、資訊披露、違法制裁等加以規制。

第三,網際網路經濟不應當成為利用技術手段欺凌傷害相對弱勢的消費者群體。陳劍說,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希望網際網路企業通過競爭獲取空間的時候,要關愛消費者、善待消費者,要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格履行應盡的企業義務和社會責任,只有這樣,在技術不斷進步的同時才能贏得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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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麗 王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