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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新增劑成“替罪羊” 利益驅使致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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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食品新增劑儼然成了公眾眼中的“洪水猛獸”;乃至於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新增行為 切實加強食品新增劑監管的通知》。食品新增劑,將遭遇一場史無前例的全面圍剿。

食品新增劑成“替罪羊” 利益驅使致濫用

食品新增劑是替罪羊?

食品新增劑真的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罪魁禍首嗎?

天津科技大學食品工程與生物技術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張澤生認為,人類使用食品新增劑的歷史與人類文明史一樣悠久,滷水、酵母都是食品新增劑,我們的生活離不開食品新增劑,沒有食品新增劑就沒有食品安全。

張澤生說,食品中使用食品新增劑的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的需要:控制食品中微生物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目前全世界範圍內,因食用致病微生物汙染的變質食品引發疾病是食品安全的頭號問題;防止食品在儲存過程中變色、變味、變質;滿足食品加工工藝,如做豆腐需加凝固劑;營養需要,如在食品中新增碘、鈣、鐵等營養強化劑。

對於有特殊需要的人群來說,食品新增劑甚至是“救星”。如糖尿病人不能吃糖,就需要甜味劑。

據悉,目前,全世界食品新增約1.4萬種,我國批准使用的有近2000種。每個品種及產品質量標準都有嚴格的審批程式,上市前都要經過危險性評估。

專家介紹說,在這種嚴格的審查下,食品新增劑,只要是按照政府所規定的種類、品種、使用範圍、使用量新增,那就是安全的。

“迄今為止,我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沒有一起是由於合法使用食品新增劑造成的。”張澤生說,“但食品新增劑卻成了許多食品安全事件的替罪羊,這是因為很多人將違法新增物與食品新增劑相混淆,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都是違法新增物,根本不是食品新增劑。”

利益驅使導致濫用

需要強調的是,即便是允許使用的食品新增劑,也不能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於食品新增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的規定使用食品新增劑;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無一例外都是人為濫用造成的。

儘管國家標準規定了各種食品新增劑的用量,但是企業管理很鬆,往往抱有“多新增則更保險”的思想,超量加入防腐劑、乳化劑之類的新增劑。部分企業在生產中,沒有正規的配料單和配料複核制度,工人憑感覺隨意新增,並沒有正確的計量。

專家分析說,上海的“染色饅頭”事件,玉米麵饅頭中沒有加玉米麵,是由白麵經檸檬黃染色製成的。檸檬黃是一種允許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可以在膨化食品、冰淇淋、可可玉米片、果汁飲料等食品中使用,但不允許在饅頭中使用,這屬於典型的超範圍使用。

更有甚者,一些企業竟用工業原料代替食品新增劑。各種極其便宜的化工原料被發現可以輕易地改變食品的色、香、味,欺騙人們的眼睛、鼻子和舌頭,因而被用於食品中。

當有企業通過“摻毒造假”沒有獲得應有懲處,反而獲得高額利潤時,“破窗效應”就出現了。一些不法分子紛紛效尤,最終成為業內“潛規則”。

讓生活少一點新增

據報道,近九成的食品含有新增劑,每個成人一天大概吃進八九十種新增劑。雖然食品新增劑經過嚴格評估和審批,只要合理使用就是安全的。安全是否等於健康?不產生危害,也不見得對人體有益。

解放軍總醫院營養科趙霖教授認為,食品新增劑對人體是否有害,需要數十年甚至幾代人的跟蹤觀察,尤其是多種新增劑在人體內的作用,更需大量深入研究和毒性試驗。

美國為例,性激素二乙基固醇作為飼料新增劑應用的歷史長達30年。1977年,二乙基固醇被證實有致癌性,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明確禁用該物質。

大量研究表明,當前許多不明原因的現代病都與化學食品新增劑有關。應儘量避免攝入過多的食品新增劑,專家認為,特別是對於解毒功能尚未完全發育成熟的兒童。

所以,趙霖提出,使用食品新增劑應該多用“減法”,可新增可不新增的不新增,不得不新增的也要儘量少新增。食品新增劑行業應該從發展化學品為主轉向以天然品為主,走生態經濟之路。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研究食品安全法教授王宗玉也表示,任何利益都不應凌駕於人的安全之上,對於只解決色澤、外觀、口感的食品新增劑當禁則禁,不能姑息,同時應該讓目前允許使用的食品新增劑目錄逐漸退市。

食品專家提醒消費者,日常生活中應追求自然健康,儘量選擇加工較少的食品,並經常調整食品種類,避免讓某些物質在體內長期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