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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雲音樂為什麼拿不到周杰倫歌曲授權?相互授權的1%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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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網易雲音樂沒拿到周杰倫歌曲授權一事,讓網易雲音樂成為了眾矢之的,最後還出來發文道歉,一向口碑不錯的網易雲音樂這次到底是怎麼了呢?為什麼周杰倫歌曲的版權不給網易雲音樂呢?可能就是因為要求各大平臺獨家音樂相互授權的比例要求達到99%以上,所以這1%就成了最關鍵的東西。騰訊在這中間才是真正的版權擁有者。

網易雲音樂為什麼拿不到周杰倫歌曲授權?相互授權的1%才是關鍵

3月31日上午10點,網易雲音樂通過“雲音樂小祕書”向站內使用者推送了一條版權下架訊息:由於版權方的突發要求,不得不下架涉及周杰倫等藝人的傑威爾版權公司歌曲,並同時上架了《周杰倫熱門歌曲合輯》的付費下載,以減少因下架導致的收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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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5點半左右,網易雲音樂官方微博釋出了致歉宣告。宣告就社交媒體上的“是否擁有周杰倫歌曲的正版版權”“為什麼要做付費下載”等質疑做了正面迴應,解釋說明了售賣過程中的問題,同時承諾退款,向用戶、周杰倫及版權歸屬方致歉,並表示“正在對版權方拒絕續約的原因進行了解,並且希望能夠儘快達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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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網易雲音樂與騰訊音娛達成版權合作還不到2個月, 這次周杰倫歌曲的”被下架“在周杰倫樂迷和網易雲音樂使用者中激起了激烈討論。

據瞭解,網易雲音樂上評論最多的歌曲就是周杰倫的《晴天》,其評論數高達213萬,年初發布的新歌《等你下課》評論數也超過103萬。這也不難理解,雖然此次下架的版權歌曲只涉及傑威爾(旗下歌手包括周杰倫、袁詠琳、邱凱偉、楊瑞代、葉懷佩、冼佩瑾、派偉俊等)一家,但作為從千禧年一直紅到現在的超級巨星,周杰倫的粉絲受眾群體極為龐大,仍然在網路引起了廣泛討論。

那在周杰倫歌曲“被下架”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

公開資訊顯示,網易雲音樂拿到周杰倫等傑威爾版權的時間應該是在2015年10月與騰訊達成的版權轉授權,這也是國內第一例版權轉授權案例,彼時離國家版權局頒佈的“史上最嚴版權令”過去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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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官方通稿顯示,雙方合作所涉及的音樂版權達到150萬首以上,包括QQ音樂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索尼音樂、傑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內容,由版權方、QQ音樂及網易雲音樂共同參與確定合作細節。

這也例證了網易雲音樂宣告中的內容,即“在2018年3月31日24時前,網易雲音樂上擁有周杰倫所屬唱片公司傑威爾的正版授權。”

據北京版權資源資訊中心2015年5月9日的一則版權宣告顯示,傑威爾音樂有限公司(JVR,暨周杰倫所屬唱片公司)旗下677首音樂作品(含MV)的獨家授權歸屬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合約期限為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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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雙方授權到期的時間點,剛好和網易雲音樂“被下架”傑威爾版權歌曲的時間是相吻合的。也就是說,在2015年10月轉授權中,傑威爾、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三方共同參與的轉授權中,轉授權和獨家授權的截止日期應該是一致的。

不同的是,一家再次續約獨家授權,而另一家沒拿到轉授權。

作為版權領域的後來者,網易雲音樂在版權這塊仍處於相對的弱勢地位。雖然獵豹智庫的研究顯示,幾家音樂平臺因為音樂版權問題多次交手,但由於音樂類App使用者定位固化,哪怕存在獨家版權,誰也搶不走誰的使用者也都不容易。

但毫無疑問,版權始終是影響行業風向的重要變數。

不過音樂先聲也發現,騰訊音娛旗下的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上也華晨宇等天娛版權,田馥甄、林宥嘉等華研國際版權也都並沒有上架,而這些歌曲的獨家版權歸屬於網易雲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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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表明示,儘管國家版權局要求各大平臺獨家音樂作品的相互授權比例要求達到99%以上,但這不到1%的獨家仍將是各家實現差異化競爭的王牌,“大共享、小獨家”的音樂版權格局已經形成。

音樂先聲認為,作為智慧財產權的運營模式之一,“大共享”可以保證音樂使用者的基礎需求,而“小獨家”將促使使用者形成平臺粘性,二者結合既能滿足平臺發展的商業邏輯,也能較好平衡音樂產品的公共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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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視訊行業從“正版化-行業洗牌-高價購買獨家-自制內容”的發展路徑,如今視訊網站無論是使用者付費基數、比例乃至量級,都進入了相對正向的價值迴圈。而音樂行業目前正在重走視訊行業的路子,且明顯有了回升的趨勢。

所以,正如不可能在一個視訊網站看到所有的影視劇、綜藝節目一樣,使用者也不能苛求在一個音樂平臺上聽到所有的歌曲。而基於音樂行業獨家版權兩三年一簽的合作慣例,版權下架的事件或許就習以為常了。